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其负责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7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53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人
业务收入总额 50.01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客户家数 671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
(含 A、B 股)审 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发和零售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已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裁)申请 人 裁)事件 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人
金亚科技、周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
投资者 旭辉、立信会 2014 年报 多万元,在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计师事务所 诉讼过程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 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组、2015 80 万元 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估、立信会计 年报、 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
师事务所等 2016 年报 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秦劲力 2018 年 2019 年 2022 年 2024 年 6 家
签字注册会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计师 李可予 2023 年 2016 年 2023 年 2023 年 2 家
质量控制复 谈侃 1999 年 1999 年 2013 年 2023 年 3 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公允合理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洽谈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