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捷顺科技 股票代码 0026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恒波 唐琨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 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号捷顺科技
中心 A 座 23F 中心 A 座 23F
电话 0755-83118542 0755-83112288-8829
电子信箱 whb@jieshun.cn stock@jieshun.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653,101,654.99 450,719,869.30 4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059,687.22 -38,667,726. 50 17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23,561,697.09 -45,761,789. 75 151.49%
利润(元)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431,644.22 -151,157,697.21 168.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65 -0.0607 176.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63 -0.0597 177.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 -1.67% 2.9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08,466,524.91 3,832,233,950.52 -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71,844,090.23 2,359,523,039.24 0.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3,98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数(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唐健 境内自然人 25.88% 168,062,744 128,297,058 质押 45,150,000
深圳市特区建发智 境内非国有
慧交通投资合伙企 法人 12.93% 83,965,017 0
业(有限合伙)
刘翠英 境内自然人 11.04% 71,677,283 55,182,962 冻结 9,832,841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云南信托·大 其他 1.37% 8,920,455 0
西部丝绸之路 2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蒋东濬 境外自然人 1.02% 6,633,800 0
张天虚 境内自然人 0.98% 6,350,268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科讯 其他 0.91% 5,882,908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泓德瑞兴三 其他 0.89% 5,798,645 0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创 其他 0.85% 5,542,968 0
新科技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李玲 境内自然人 0.78% 5,083,900 0
(1)上述前 10名股东中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 大西部丝绸之路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持有公司股票,截止本报告期末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8,920,455股。截至 2017年 10月 27日,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行股份锁定期已届满 12个月,并于 2017年 10月 27日上市流通。(2)上述前 10
明 名股东中的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公司战略投
资者,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健先生、刘翠英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 83,965,017股,截至 2019年 7月 24日,股份转让过户登
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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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方向明确,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