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经事后核查发现“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之“(二)项目信息”之“1、基本信息”部分内容表述不准确,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建军 2005 年 2021 年 2014 年 2022 年 2 家
签字注册会 李建军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计师 陈华 2018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19 年 2 家
质量控制复 郑明艳 2003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2 年 4 家
核人
......”
更正后:
“......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始在本 本公司提供 核上市公司审计
会计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审计服务 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建军 2005 年 2021 年 2014 年 2022 年 2 家
签字注册会 李建军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计师 陈华 2018 年 2015 年 2022 年 2019 年 2 家
质量控制复 郑明艳 2003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2 年 4 家
核人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