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票期权
期权简称:捷顺 JLC2
期权代码:037323
预留授予期权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预留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期权行权价格:9.44 元/份
预留授予期权登记数量:99.48 万份
预留授予期权登记人数:117 人
预留授予期权有效期限:60 个月
(二)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 年 1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71 元/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6.32万股,占授予前总股本64,874.2941
万股的比例为 0.1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17 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60 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2021 年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8 日,
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中有 28 名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身原因而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19 人调整为 591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
量由 1,468 万份调整为 1,412.10 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 132 万份调整为
187.90 万份。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
同意确定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 9.47 元/份
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47.26万份股票期权;以4.7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9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64.84 万股限制性股票。截至 2022
年 3 月 9 日,上述首次授予的 847.26 万份股票期权、564.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与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日期均为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由 643,685,741 股增加至 649,334,141 股。
5、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涉及的 9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9 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5,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所持有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7,8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述待注销的 127,800 份股票期权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并注销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85,20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9,334,141 股减少至 649,059,741 股。
6、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由 9.47 元/份调整为 9.44 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74
元/股调整为 4.71 元/股。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 26 名激励对象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且已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 26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所持有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456,000 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
法律意见书。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上述待注销的 456,000 份股票期权已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并注销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上述待回购注销的 304,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前审核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649,059,741 股减少至 648,742,941 股。
7、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
的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12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以行权价格为 9.44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48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以授予价格为 4.71 元/股向 1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32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上述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份额均为拟订上限,在授予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激励对象主动放弃认购、认购部分或被动丧失参与股权激励资格等情况,因此本次预留权益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及份额以最终授予登记数据为准。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授予工具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3 日
4、激励对象及获授权益数量
鉴于拟激励对象廖敏东、陶振斌、王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认购,本次激励计划实际向 11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99.48 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向 11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32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
5、行权价格、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为 9.47 元/份,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4.74 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