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6,800 股,占回购注销前深圳市捷顺
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总股本 649,059,741 股的比例为 0.0488%。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人数为 27 人,回购资金总额 1,509,920 元。
2、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的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649,059,741 股减至 648,742,941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
定,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程国华等 27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 司已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 2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6,8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 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程国华等27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根据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对上述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回购注销的原
则”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九)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回购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先后于2020年5月29日、2021年5月28日、2022年5月31日完成了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10元/股=(6.26-0.03-0.1-0.03)元/股;本次回购涉及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71元/股=(4.74-0.03)元/股。
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三)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316,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488%,涉及激励对象为27人。其中,本次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2,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20%,涉及激励对象为3人;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304,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68%,涉及激励对象为26人。具体明细如下:
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 回购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 合计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股)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股)
1 程国华 4,000 12,000 16,000
2 刘杰锋 4,800 16,000 20,800
3 杨西平 4,000 0 4,000
4 张旭 0 3,200 3,200
5 刘淦潮 0 8,000 8,000
6 李杰 0 18,000 18,000
7 尹思银 0 18,000 18,000
8 谢金辉 0 8,000 8,000
9 李胜稳 0 12,000 12,000
10 冯浪 0 4,800 4,800
11 周振泉 0 20,000 20,000
12 李然 0 80,000 80,000
13 康玲玉 0 2,000 2,000
14 杨涛 0 8,000 8,000
15 祝智勇 0 6,000 6,000
16 徐首锋 0 6,000 6,000
17 蔡伟 0 4,000 4,000
18 唐武 0 8,000 8,000
19 琚文涛 0 6,000 6,000
20 卢子滔 0 8,000 8,000
21 周文清 0 6,000 6,000
22 刘珊珊 0 6,000 6,000
23 庄江涛 0 8,000 8,000
24 余超汉 0 14,000 14,000
25 钟少军 0 12,000 12,000
26 邹桂平 0 8,000 8,000
27 袁亮 0 2,000 2,000
回购注销第四期限制性 回购注销 2021年股票期权 合计回购注销
序号 姓名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股)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股)
合计 12,800 304,000 316,800
(四)回购资金来源及总额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金额为1,509,920 元,其中,本次回购 3 名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 12,800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6.10 元/股,支付回购
金额为 78,080 元;本次回购 26 名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份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为304,000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4.71元/股,支付回购金额 1,431,840 元。
(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0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已支付27位自然人人民币1,509,920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316,8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93,120元。
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49,059,741 股减少
至 648,742,941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