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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4

捷顺科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于 2020 年9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9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开立的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户以大宗交易方式购买公司 A 股股票
2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649,059,741 股的 0.39%,成交均价为 10.60 元/股,成交
金额为 2,650 万元。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之日起 24
个月,即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二个交易日;

  4、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变更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六十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二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统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除《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另有规定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不得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本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的变更。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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