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二路 5 号捷顺科技中心 A 座 2306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建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刊载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27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拟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登记注销、回购价格调整、减少注册资本等具体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涉及的26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拟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6,000份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该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鉴于本次拟注销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发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函拟变更委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拟免去祁涛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补选李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本次监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