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顺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话方式临时紧急
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持
有人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持有人 11 名,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115 万份,
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79.66%。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王恒波先生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11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毓先生、张建先生、王恒波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同时,提名周毓先生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任期与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周毓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张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恒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11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拟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6)代表全体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根据管理办法对持股计划的财产进行处置;
(9)提议可认购预留份额的员工名单并提交董事会确认,决定预留份额的认购价格、数量、方式及其他相关处置事宜;
(10)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11)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12)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4)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2,115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万份,弃权0万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