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调整,具体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不变,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52人调整为531人;首次授予股份总数由1,298万股调整为1,273.50万股;预留部分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2万股调整为126.50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19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53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本激励计划向531名激励对象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3.50万股,登记上市日为2019年3月26日。
5、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郭伟等23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郭伟等23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3.2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0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20年2月14日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6.26元/股的价格向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葛海军等14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葛海军等14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的预留限制股票授予事项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本激励计划向8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万股,登记上市日为2020年3月11日。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以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9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根据股东大会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354.51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相关事宜。鉴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马兰英等9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且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9人所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9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议限制性股票解锁及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了专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原因、调整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马兰英等9人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且公司已与激励对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根据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三)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09,000股,占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55%,占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3%。
序号 姓名 首次授予股份 预留授予股份 拟 回 购 股 数
(股) (股) (股)
1 马兰英 10,000 0 10,000
2 胡培锋 25,000 0 25,000
3 蔡昊然 21,000 0 21,000
4 翁秀玮 14,000 0 14,000
5 任威力 8,400 0 8,400
6 袁小军 5,600 0 5,600
7 李酒 0 30,000 30,000
8 于阳 0 55,000 55,000
9 江水银 0 40,000 40,000
合计 84,000 125,000 209,000
(四)回购价格
(1)本次拟回购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
本次拟回购首次授予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3月19日,登记上市日为2019年3月26日,鉴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6月3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拟回购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1。
P1=P0﹣V=3.4-0.15=3.25(元/股)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1仍须大于1;P1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本次拟回购预留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
本次拟回购预留授予股份授予日为2020年2月14日,登记上市日为2020年3月11日,截至目前,暂不需进行回购价格调整,拟回购价格为6.26元/股。
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105.55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预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回购注销)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15,892,575 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