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捷顺科技”)于 2020
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布局需要,实现资源有效拉通、整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捷羿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捷羿”)共同设立城市停车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停车公司”),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400 万元,持有城市停车公司的 88%股权(含员工持股平台预留股份 8%),上海捷羿以“技术+货币”方式出资折合人民币 600 万元,持有城市停车公司 12%股权。城市停车公司设立完成之后,其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城市停车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拟为“城市停车公司”,以工商核定为准
拟设地址:深圳市福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捷顺科技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上海捷羿本次投资的货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以“货币+技术”形式出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捷顺科技 货币 4,400 88.00
上海捷羿 货币+技术 600 12.00
合计 - 5,000 100.00
拟经营范围:智慧城市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慧交通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智慧交通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区块链技术开发和应用相关;智能化设备(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计算机、电子产品及各类信息系统及辅助设备的软硬件设计、开发、咨询、销售、上门维修;安防工程设计、施工、上门维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通讯系统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电子产品的销售、上门安装、调试;从事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
上述拟设立城市停车公司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捷羿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
91310113080023543B
用代码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 118 号 4103 室
法定代表人 唐健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在计算机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数据处理服务;电子
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二)主要财务数据:上海捷羿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44,248,571.38 38,958,649.96
负债总额 18,665,537.84 11,543,122.53
净资产 25,583,033.54 27,415,527.43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20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41,668,675.85 12,135,542.44
净利润 1,876,363.29 1,832,493.89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城市停车公司系公司开展城市停车业务主体,旨在构建完整的组织能力,做实做大城市停车业务,打造捷顺(2G)业务独立品牌价值。同时,公司城市停车业务的独立运作,有效整合资源,引入战略投资人,将加快城市停车业务的发展,实现多方共赢。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拟设立子公司,虽然是依循公司战略做出决策,但在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升对外投资、管理运营的监督与控制,稳步推动新设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事项若有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方向,有利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