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8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3)、《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于2018年7月3日、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调整后)》(公告编号:2018-095)。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完成情况
(一)回购股份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15.38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A股股份,回购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3月2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2018年4月10日、
2018年5月31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5日先后实施了股份回购,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053、2018-066)、《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2018-110、2018-116、2018-125、2018-136、2019-001、2019-007)。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15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665,478,821股的4.08%,最高成交价为14.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46,842.82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用途
2019年3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及数量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1,400万股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除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外,余下1,315.92万股将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明确回购股份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三、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7,159,200股,拟将回购股份1,400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拟将余下回购股份1,315.92万股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6,534,488 40.44 14,000,000 280,534,488 43.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509,453 58.56 -27,159,200 365,350,253 56.57
三、股份总数 659,043,941 100.00 -13,159,200 645,884,741 100.00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买卖股份数量 交易类型 持股变动说明
(股)
叶雷 高管(已离任)2018/03/27 200,000
何军 副总经理 2018/05/14 270,000
2018/05/15 个人资金需求
赵勇 董事、总经理 2018/05/15 260,000 集中竞价卖出 减持
2018/05/16
周毓 董事、常务副总 2018/05/18 260,000
经理 2018/05/21
李然 副总经理 2018/07/06 127,100
熊向化 总经理助理 2018/07/06 62,600
黄华因 总经理助理 2018/07/06 230,800 集中竞价买入 高管增持
许昭林 总经理助理 2018/07/06 116,400
李民 副总经理 2018/07/06 128,200
安鹤男 董事 2018/07/16 16,400
刘翠英 董事、副总经 2018/12/28 33,273,942 协议转让减持 引入战略股东
理、财务负责人
上述交易主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为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股份将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予以实施,在股份过户之前,
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实施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公司将尽快办理注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3、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1,174,000股,公司该回购股份的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第十八条的规定。除此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