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将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拟购买标的资产属于智能视频识别行业,预计本次重大事项交易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内发布一次进展公告,2018年6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停牌期间,公司与涉及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协商,但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考虑,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重大事项条件尚不成熟,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事项并不代表公司与对方的合作终止,双方将推进沟通,寻求新的合作机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工作
本次筹划重大事项为购买资产事宜。停牌期间,公司尚未聘请财务顾问,公司积极推进筹划本次有关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各方就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二、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筹划与充分沟通,但各方未能在核心交易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论证,认为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结合企业的发展需求,积极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伸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捷顺科技,股票代码:002609)将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