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3月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8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23)、《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3月26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年4月3日、2018年5月3日,公司先后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2018-053)。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686,700股,占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666,548,401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4.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6,168,036.34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