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于2018年4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三楼总办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缺席会议
的董事0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代)唐健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
《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
司业务概要”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理宗先生、李伟相先生、张建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4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赵勇先生所作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组
织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指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5,619,077.01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20,561,907.70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16年度现金红利79,881,756.12元,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440,318,771.95 元,2017 年度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45,494,185.14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12日、2018年3月1日,公司先后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专用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18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3、根据《补充规定》、《回购指引》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
年3月2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截至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之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28,700股。公司
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相应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
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需回避表决该议案。
(十)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
(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则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
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
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应收账款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
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议案》。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唐健先生、刘翠英女士、周毓先生,需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