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陈胜等3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9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94,2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394,2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龙尾路10号捷顺科技三楼董事会办公室2、申报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7:30
3、联系人:唐琨
4、联系电话:0755-83112288-8829
5、传真号码:0755-831123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