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0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已经实施并完成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已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1月4日。
2、授予数量:拟授予数量为912.22万股,授予对象共807人。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的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0.23万股减少到912.22万股,授予对象由825人减少到807人。
3、授予价格:8.98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12.2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授予前总股本656,790,401股的1.3889%。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限售期安排: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授予并完成登记之日起开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锁期、解锁时间和可解锁比例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并完成登记之日起。
6、解锁期安排: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可分期进行解锁。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一期解锁 3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期解锁 3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期解锁 40%
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获授数量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周毓 董事、营运总监 8.00 0.74% 0.01%
李民 业务总监 5.00 0.46% 0.01%
陈毅林 技术总监、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5.00 0.46% 0.01%
熊向化 生产总监 4.00 0.37% 0.01%
王恒波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4.00 0.37%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886.22 82.07% 1.35%
预留部分 167.57 15.52% 0.26%
合计(807人) 1079.79 100.00% 1.64%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原计划不一致的说明
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期间,由于激励对象曾祥华、张杰、张辉、朱志华、王印、徐慧等6人因离职丧失购买权,激励对象顿威、李俊葆、李有鹏、刘成伟、尼四凯、王彤、许以团、薛雷、王海涛、杨西平、张桂芳、张扬等12人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减少激励对象18人,共计减少认购数量180,100股。
除以上因离职和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人数和授予股份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一致。实际授予明细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名单》。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出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验字[2016]3-4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4日止新增注册
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2月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80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81,917,356.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9,122,2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溢价)72,795,156.0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份为9,122,200股,授予对象为807人。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16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周毓、高级管理人员李民、陈毅林、熊向化、王恒波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授予限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制性股票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355,449,187 54.12 9,122,200 364,571,387 54.75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681,818 0.87 0 5,681,818 0.85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4,744,680 0.72 9,122,200 13,866,880 2.08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51,136,363 7.79 0 51,136,363 7.68
04高管锁定股 293,886,326 44.75 0 293,886,326 44.13
二、无限售流通股 301,341,214 45.88 0 301,341,214 45.25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总股本 656,790,401 100.00 9,122,200 665,912,601 100.00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665,912,601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22元。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656,790,401股增加至665,912,60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唐建、刘翠英夫妇在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383,248,986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58.35%,授予完成后,直接持有公司383,248,986股份,占授予后公司股份总额比例57.55%。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