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4 月 26 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8,173,224.42 元,2022 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674,058,864.01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355,110,674.64 元,2022 年累计未分配利润 863,441,876.23 元。
经研究,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的总股本 3,778,079,7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377,807,970.40 元(含税), 占
母公司报表 2022 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43.76%。2022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