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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2021-064】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朔州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0

江苏国信:【2021-064】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朔州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1-06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朔州新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开拓山西新能源市场、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布点工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控股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晋能源”)拟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共同投资成立苏晋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朔州新能”),具体负责 7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基建、运营业务。朔州新能的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人民币货币出资,其中:苏晋能源出资 2,3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4%;江苏新能出资4,6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

  江苏新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朔州新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朔州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浦宝英、张顺福、徐国群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 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 88 号 2213 室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61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7 日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江苏新能总资产
1,368,128.67 万元,净资产 556,222.84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136,058.21 万元,净利润 46,151.6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江苏新能是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晋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朔州市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各投资方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比例

  投资双方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分批认缴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人民币万元)

    江苏新能        4,620          66%        货币

    苏晋能源        2,380          34%        货币

      合计          7,000          100%        -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朔州新能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情况

  朔州新能的注册资本 7,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江苏新能出资
4,620 万元,占 66%;苏晋能源出资 2,380 万元,占 34%。资本金根
据项目实际需要到位。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安排

  1、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5 人。其中 4 名董事,由苏晋能
源和江苏新能各提名 2 名,由股东会在各股东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人,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江苏新能从董事会成员中推荐,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 3 人,其中 2 名监事,苏晋能源和
江苏新能各提名 1 人,由股东会在各股东提名的人选中选举产生;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监事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管理人员安排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江苏新能推荐,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同时拓展公司业务,争取江苏省外新能源项目投资机会,苏晋能源会同江苏新能积极开拓山西新能源市场、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布点工作。现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拟与江苏新能共同投资成立朔州新能,具体负责 7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基建、运营业务。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成立朔州新能,主要目的是以该公司为实施主体,开发建设苏晋能源平鲁 70MW 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手续,且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项目进度、收益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参股朔州新能,与关联方共同推进山西光伏项目,拓展新能源业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1 年初至披露当日,公司(含子公司)与江苏新能(含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844.9 万元,相关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股朔州新能,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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