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3-03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通明德重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润德船务”)作为共同卖方于近日就6艘木片船的业务与国
外买方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下的《补充协议》(以下将上述《船
舶建造合同》及《补充协议》统称为“外合同”),自该《补充协议》
签署之日起,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作为外合同项下的共同卖方
履行合同。此外,公司与明德重工、润德船务签署《船舶建造合同》
(以下简称“内合同”),合作建造上述6艘木片船以履行外合同。现
将外合同、内合同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一)外合同
1、买方:NOVANB-1LIMITED,NOVANB-2LIMITED,NOVA
NB-3LIMITED,NOVANB-4LIMITED,NOVANV-1LIMITED,
NOVANV-2LIMITED。
2、卖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6艘木片船
4、合同期限:至2016年
5、合同金额:约3800万美元/艘
6、付款方式:船舶建造过程中分期支付,船舶交付时结清合同
款项。
7、违约责任:
卖方:如船舶不能按期交付,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约定交付期210天,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买方:如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
(二)内合同
1、甲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3、合同标的:6艘木片船
4、合同期限:至2016年
5、付款方式:船舶建造过程中分期支付,船舶交付时结清合同
款项。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船舶,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并对该船进
行处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外合同
1、基本情况
买方分别为注册在香港的单船公司,公司名称为:NOVANB-1
LIMITED,NOVANB-2LIMITED,NOVANB-3LIMITED,NOVA
NB-4LIMITED,NOVANV-1LIMITED,NOVANV-2LIMITED。
董事:LeeCheeSeng
注册地址:香港文咸街
主营业务:货物运营,租船业务,船舶买卖及租赁经纪。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同类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同类业
务。
3、履约能力分析
该6条船的买方分别为注册在香港的单船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
新星航运与物流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以服务资源型产业为主的新加坡
航运物流公司。公司经营木片船、油轮、集装箱船和拖船、驳船等,
是世界众多着名航运公司和货主的合作伙伴,信用良好,具备履行合
同义务的能力。
(二)内合同
1、基本情况
明德重工与润德船务均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有限责任
公司,润德船务为明德重工的全资子公司。
明德重工与润德船务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对手方名称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 南通润德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180万美元 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季风华 许新如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
明德路1号
船舶修造、设计及技术咨询,
主营业务 船舶配件生产销售,船舶修理
生产销售钢结构及非标机械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同类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明德重工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年均合同金
额约为4.5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26亿元人民币的17%。上述类似业务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5
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