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6 日(周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周一)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永新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文、副总经理何有立因公缺席),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2 名,代表股份 2,030,082,5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16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644,758,2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668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85,324,281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247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2,015,5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5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029,352,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0%;反
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136,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85,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224%;反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0%;弃权 1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06%。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73,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
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215,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6,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0%;反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0%;弃权 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80%。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73,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
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215,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6,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0%;反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0%;弃权 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80%。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73,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1%;反
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2%;弃权 215,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6,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0%;反对 5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70%;弃权 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69,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反
对 6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3%;弃权 116,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2,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86%;反对 6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31%;弃权 1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永新、鲁忠芳、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74,826,61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170%;反对 692,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10%;弃权 116,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6,2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50%;反对 69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67%;弃权 1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9,184,3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780%;反
对 30,702,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24%;弃权 195,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117,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766%;反对 30,702,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5076%;弃权 1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7%。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9,328,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9%;反
对 69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1%;弃权 60,90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61,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845%;反对 69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73%;弃权 6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2%。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2,555,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440%;反
对 27,331,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63%;弃权 195,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488,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128%;反对 27,331,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0715%;弃权 1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8,890,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3%;反
对 78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9%;弃权 403,0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0,823,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784%;反对 78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8%;弃权 40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49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29,275,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3%;反
对 6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1%;弃权 195,8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1,208,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990%;反对 6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52%;弃权 1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5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1,352,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22%;反
对 38,613,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21%;弃权 116,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285,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472%;反对 38,613,6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2645%;弃权 1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8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91,352,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22%;反
对 38,534,6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82%;弃权 195,8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285,097 股,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