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3-040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竞争壁垒,引领行业科技、研发、培训、服务的革新和升级,推进公司职业教育产品服务升级改造,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次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以规范有效的投资评估及资金使用管理体系,保障相关授信资金得到恰当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承担。
二、备查文件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