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2-07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鲁忠芳女士拟筹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无息、无担保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6.3.10 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借款事宜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一、概述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鲁忠芳女士拟筹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无息、无担保借款,使用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事项。
本次借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出借人基本情况
1、出借人:鲁忠芳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公司 39.47%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关于关联自然人的规定,鲁忠芳女士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截至本公告日,鲁忠芳女士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借人:鲁忠芳女士
借款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借款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3、借款期限:自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4、借款利率:无息借款
5、担保:无需担保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鲁忠芳女士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无担保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缓解疫情等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