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104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6,036,984.6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8,603,698.47元后,截至2018年9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8,739,487.89元。
在考虑公司资金运营安排的基础上,为合理持续地回报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亚夏”)认为公司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成熟、时机适当,提议以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20,335,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金额为319,931,024.4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母公司净利润的100%,且达到母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以上现金分红方案由控股股东安徽亚夏在兼顾公司资金运营安排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2017年11月16日-2018年4月26日,公司将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合计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汽车融资租赁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暂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分案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