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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1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大连电瓷”)第五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
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 3 月 25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其中董事应坚、董事陈劲、董事沈一开以视频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应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应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应坚先生,继续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应
坚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03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应莹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应莹庭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应坚(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劲、沈一开;

  审计委员会:沈一开(主任委员、召集人)、陈劲、金旗;

  提名委员会:陈劲(主任委员、召集人)、赵晓东、应莹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沈一开、李军。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1)聘任应莹庭女士为公司总经理;(2)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聘任陈灵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相关简历附后)。

  李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本决议形成后,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桂许燕女士、杨小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潘文英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桂许燕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571-85097356;传真:0571-85097356;电子邮箱:gxuyan@insulator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杨小捷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电话:0411-84305686;传真:0411-84307907;电子邮箱:yangxj@insulators.cn;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 座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应莹庭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
历。人民政协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委员;历任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杭州湖边邨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应莹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应莹庭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先生的女儿。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应莹庭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2、李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历任杭州乾兴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宏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 8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11%,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李军先生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3、陈灵敏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 年 10 月出生,大学
学历。历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瑞航(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大莲电瓷(江西)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灵敏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4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0.1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陈灵敏女士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

附件 2:

    桂许燕简历、杨小捷简历、潘文英简历

  1、桂许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8 月出生,硕士学
历,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2020 年 8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桂许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桂许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06%,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桂许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杨小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2 月出生,本科
学历,历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部职员,兼任大连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小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小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量的比例为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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