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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大连电瓷: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送达、
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劲、郑云瑞、沈一开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20 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66.03 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 13,281.02 万元,同比上升 18.02%;净利润10,547.96 万元,比去年增加 5,918.06 万元,同比上升 127.82%。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996,264.5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0,395,608.14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232,313,227.00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82,708,835.1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039,560.81 元,扣减已分配股利4,889,948.13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2,779,326.20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43,863.42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65,855.5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61,813,470.70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
立 意 见, 具体 内容详 见 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 刊 载 于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p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金额机构名称          金额(亿元)    币种

1      大连电瓷  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            3          人民币

2      大连电瓷  浦发银行大连分行                  1          人民币

3      大连电瓷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1          人民币

4      大瓷信息  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              1          人民币

5      大瓷信息  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1          人民币

6      大瓷材料  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            5          人民币

7      大瓷材料  兴业银行大连分行                1.5        人民币

8      大瓷材料  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              2          人民币

9      大瓷材料  农业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2          人民币

10    大瓷材料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2          人民币

                      合计                      19.5        人民币

  在不超过上述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授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基于上述授信申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定统一对前述各项合计195,000 万元授信申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鉴于非独立董事窦刚先生、沈俊杰先生因个人原因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永久先生、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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