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0-029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劲、郑云瑞、沈一开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
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685.01 万元,同比增长 22.02%;实现利润
总额 5,157.51 万元,同比增长 280.32%;实现净利润 4,629.91 万元,同比增长
328.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46.24 万元,同比增长 345.30%。
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62,399.6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60,020.57 元,加上
母 公 司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9,073,247.57 元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232,313,227.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扣减已分配股利 0.00 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2,313,227.00 元。
拟以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749.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889,952.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27,423,275.0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
立 意 见, 具体 内容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刊载 于 巨 潮 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因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瓷材料”)、浙江大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瓷信息”)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
公司向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大瓷信息拟向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大瓷信息向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大瓷材料向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继续使用大瓷材料位于大连市经济开发区辽河东路 88号及铁山东三路 45 号的土地和房产提供抵押);大瓷材料向兴业银行大连西岗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大瓷材料向工商银行大连西岗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大莲电瓷(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中国银行闽清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继续使用福建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宝新工业区的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
在不超过上述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授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基于上述授信申请,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大瓷材料和大瓷信息合计110,000 万元授信申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担保事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
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应莹庭女士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陈灵敏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1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暂不召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时间另行通知。
15. 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