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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6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8-05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的十五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示。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下午15:00时,在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199号恒利国际

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冠成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5日上

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5:00至2018年6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128,241,85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1.4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7,580,25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1.3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61,60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16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6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6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624%。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875,2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141%;反对311,200 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427%;弃权55,4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2%;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972%;

    反对3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04%;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24%。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875,254 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141%;反对311,2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427%;弃权55,400股,占

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32%;议

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9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972%;

    反对3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04%;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7,869,0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93%;反对317,4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475%;弃权55,4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2%;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603%;

    反对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74%;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869,0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93%;反对317,4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475%;弃权55,4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2%;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603%;

    反对31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674%;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29,4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784%;反对357,0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784%;弃权55,4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2%;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757%;

    反对35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19%;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

    6.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27,893,3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282%;反对293,1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86%;弃权55,4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32%;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1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326%;

    反对29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50%;

    弃权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

    关于本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76,9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155%;反对295,8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307%;弃权69,1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39%;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9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42%;

    反对29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30%;

    弃权6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8%。

    关于本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46,9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921%;反对324,3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529%;弃权70,6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6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204%;

    反对3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101%;

    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95%。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69,554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097%;反对301,700股,占出席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353%;弃权70,600股,占出

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551%;议案

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8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58%;

    反对30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947%;

    弃权7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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