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 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98%,授予的激励对象 12 人;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7.46 元/股。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2 月 3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除发现 1 名激励对象的名单输入错误外,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更正的情况说明》。
4、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进行了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人数 129 人,授予总数量 1,400.00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6、202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进行了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 12 人,授予总数量 400.0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条件进行了审核。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股票种类: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每股 7.46 元。
(五)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唐霞芝 董事 10.00 2.50% 0.0246%
卞大云 董事、副总经 10.00 2.50% 0.0246%
理、董事会秘书
梁美锋 副总经理、财务 10.00 2.50% 0.0246%
总监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370.00 92.50% 0.9103%
务)骨干(9 人)
合计 400.00 100.00% 0.984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为 3,008.63 万股(含本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6,461,490 股的 7.4020%,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4、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4 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3 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①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5%或以上;
②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5%或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①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10%或以上;
②净利润较 2022 年增长 10%或以上。
公司 2025 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①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15%或以上;
②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15%或以上。
公司 2026 年度需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①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增长 20%或以上;
②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20%或以上。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60 S<60
个人层面系数(N)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子公司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5、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