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1 日下午 14: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 4218 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朔斌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481,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4704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4,907,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9171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73,6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91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573,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29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4,573,6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914%。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109,481,386 股,表决结果为: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3、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 成 : 109,477,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529%;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48%。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9,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6918%;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013118%。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考核方案的议案》
赞 成 : 109,477,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529%;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48%。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9,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16918%;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013118%。
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 成 : 104,917,804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831637%;
反对: 4,562,982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7815%;
弃权: 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48%。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10,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23010%;
反对: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弃权: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013118%。
10、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 成 : 109,470,586 股 , 赞 成 占 参 加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0135%;
反对: 3,200 股, 反对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23%;
弃权: 7,600 股, 弃权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42%。
其中, 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赞成: 4,562,9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63872%;
反对: 3,2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69964%;
弃权: 7,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0.166164%。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