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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记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姚记科技: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共计 53.6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3%,行权价格为 9.01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7 月 2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9.20 元调整为每股 9.10 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45 人调整
至 38 人,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 655 万份调整为 587 万份。

  8、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9、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10.01 元调整为每股 9.91 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每股5.01 元调整为每股 4.91 元。

  10、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 2018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每股 9.10 元调整为每股 8.70 元;2018 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由每股 9.91 元调整为每股 9.51 元。

  11、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91,000 份股票期权。


  12、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5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14、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15、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其中 2018 年股票
期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8.70 元调整为每股 8.20 元;2018 年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9.51 元调整为每股 9.01 元。
  1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数量为 229.6 万份。

  17、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人,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4 万股。

  18、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9 年 3 月 26 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30%

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30%

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40%

期                  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为 2019 年 3 月
26 日,第三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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