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
一个可行权期的 74 名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 149.25 万份,行权价格为每股 27.80 元。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7859,期权简称:姚记 JLC4。
3、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共 3 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月 10 日,实际可行权
期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日。
4、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已与被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责任。
5、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调整变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修订。
6、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9、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28.20 元调整为每股 27.80 元。
10、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符合行权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行权 149.25 万份股票期权。同意注销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经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 24.5 万份股票期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 年 5 月 11 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 利 润 为 567,945,859.78
元,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16,049,347.36 元,则公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 度 考 核 净 利 润 为
3 相比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583,995,207.14元,2019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317,933,506.38元,相比
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
率为78.63%,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4 量需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 2020年度,各子公司业绩考
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 核均达标,满足行权条件。
(M),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
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2020年度74名激励对象绩
5 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 效考核均达标,满足行权条
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 件。
示: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S≥80 80>S≥60 S<60
结果(S)
个人层面系(N)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