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2、 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566.5 万份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 217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566.5 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相关事项,并经过 2021 年 1 月 13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1 月 14 日,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为姚记科技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为 25.93 元/股。
4、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17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待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以及行权期结束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9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9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9年,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和非经常性损益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子公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需与其所属子公司上一年
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系数(M),具体业
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执行。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60 S<60
个人层面系数(N)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子公司层面系数(M)×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二)股票期权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0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更正的情况说明》。
4、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总人数由 219 人调整至 217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71.5 万份调整为 566.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涉及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孙亚辉和骆研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撤销拟向其授予的共计 5 万份股票期权。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由 219 人调整为 217 人,授予股票
期权的总数由 571.5 万股调整 566.5 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与公司 2020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2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6.5 万份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4 日
2、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及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期权额度 获授权益占授予 标的股票占总股
(万份) 总量比例 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566.5 100.00% 1.41%
骨干(合计 217 人)
合计 566.5 100.00% 1.4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