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黄渡镇曹安路 42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35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35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硕榆、姚晓
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
2、本公司股东马婵娥、唐霞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锁定的承诺
3、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姚文琛、姚朔
斌、姚晓丽、唐霞芝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所持
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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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姚记扑克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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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
新老股东可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分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 11,397.95 万元。
根据 2011 年 2 月 16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 2010
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70,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70 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39,900,000
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扣除该次分配现
金股利 3,990 万元后,则发行前公司(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7,407.95 万
元。
二、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安排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硕榆、姚晓丽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本公司股东马婵娥、唐霞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作为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姚文琛、姚朔斌、姚晓丽、唐
霞芝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
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税收处罚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子公司姚记销售、姚记贸易、姚记文体、姚记印务在其设立后至 2007
年度期间,存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自 2008 年起,
则已全部采用按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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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姚记销售、姚记贸易、姚记文体、姚记印务已于 2008 年 8 月-11 月期间
对上述公司成立以来的各年度企业所得税(包括 2007 年度)改用查账征收方式
对其进行了清算和调整,补缴了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且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
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已确认不会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进行税务处罚,但是,由于其 2007 年及以前年度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
得税不符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有关核定征收的规定,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姚文琛、邱金兰、姚朔斌、姚硕榆、姚晓丽承诺:如税务主管部门未来
对该行为进行税务处罚,其将承担该税务处罚责任。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网络扑克游戏替代传统实体扑克活动的风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互联网应用在中国的普及度正快速提高。根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0 年 12 月底,
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4.57 亿,网民人数位居全球第一。网络游戏平台的出现使得
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扑克娱乐活动,促进了扑克牌运动的推广。在网络扑克
娱乐活动发展的同时,扑克牌行业依然保持着快速增长,根据中国文教体育用品
协会在其官方网站所发表的《中国扑克牌行业发展现状及动态》(2011 年 3 月)
的数据,2004 年至 2009 年国内扑克牌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8.8%。虽然实体
扑克具有网络扑克所不具备的真实感与娱乐性且不存在硬件限制,但网络游戏平
台的发展,增加了人们在参与扑克活动时的娱乐方式选择面,传统实体扑克在一
定程度上面临网络扑克带来的产品替代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中的扑克牌专用纸由晨鸣纸业供应。晨鸣纸业作为在中国
境内及中国香港同时上市的行业著名企业,造纸经验丰富,供应能力稳定,能够
满足公司纸张的采购需要。2008 年、2009 年以及 2010 年,公司扑克牌专用纸的
采购金额分别为 19,353.02 万元、26,817.18 万元和 35,437.69 万元。公司掌握高
品质扑克牌生产所需的扑克牌专用纸应具备的纸张规格,报告期内均由晨鸣纸业
提供扑克牌专用纸,通过长期合作,双方关系良好、购销稳定,双方签订的购销
合同中具有排他性条款,约定晨鸣纸业生产的扑克牌卡纸产品在合同期内不得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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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给其他用户。公司与晨鸣纸业长期以来的合作关系良好,并且中国作为造纸大
国,国内拥有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造纸企业数量众多,在公司提供扑克牌专用纸
纸张规格的基础上,该类纸张的生产供应不受特定厂商限制。若公司与晨鸣纸业
现时合同所约定的合作关系终止,尽管公司更换新的纸张供应商不存在障碍,但
仍需付出一定的时间成本,因此公司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单一
的风险。
(三) 销售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传统的经销方式实现销售,采用大经销商区域化管理模式进
行销售,公司在合理销售区域内,选择一到两家一级经销商,由一级经销商在指
定区域独家代理公司产品,负责向指定区域内其他经销商或终端销售,在指定区
域内不再销售其他品牌扑克,公司与一级经销商直接进行货款结算,对一级经销
商采取买断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一级经销商构成稳定,对前 15 大经销商的销售占公
司销售收入 70%以上。虽然发行人主要一级经销商与公司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
系,且扑克牌作为个人快速消费品,可合作的各类快速消费品经销商众多,但是
如果发行人与主要经销商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公司仍需付出一定的时间成
本在众多的快速消费品经销商中选择并培养合适的一级经销商,从而可能对公司
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销售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四)短期偿债风险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60.45%,公司负债总
额为 39,591.8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33,091.87 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 83.58%;
公司流动比率为 0.95,速动比率为 0.19。上述偿债指标较低的原因为:(1)一方
面,公司对外销售主要采用“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销售回款较快,应收账款
余额较小;另一方面,公司目前处于经营扩张期,急需资金用于机器设备更新升
级以及购建厂房以扩大产能,因此当公司实现销售收到货币资金后,较多用于资
本性支出,导致资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比重较高。(2)公司综合考虑长短期负债
能力、负债成本等因素,较多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使得流动
负债的金额较大。尽管流动比率、速动比例偏低是符合公司业务特点的正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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