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修订)-
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
收款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账号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收款银行 账号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8111801012400384466 206,108,798.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 100269722158 150,000,000.00
华夏银行石家庄红旗支行 11651000000647059 3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13050161200800000694 350,000,000.00
收款银行 账号 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 0402022429300206036 182,7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 572090100100128985 100,000,000.00
合计 1,288,808,798.84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合计2,639.8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6,036.2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409.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7,409.69万元。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79,342,179.64
加:赎回报告期初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加:报告期初定期存款尚未到期金额期满
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转回金额 450,000,000.00
减: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 26,398,626.19
加:利息收入(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153,382.32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04,096,935.77
减:报告期末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金额
减:报告期末定期存款尚未到期金额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74,096,935.77
注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86,036.23万元,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87,125.14万元少1,088.91万元,是由于公司于2022年12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先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1,088.91万元,上述事项已在2023年2月22日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9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6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21年4月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以下统一简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017年3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3日,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7,909.69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石家庄以岭药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股份有限公司 家庄黄河大道支行 100269722158 150,000,000.00 -
石家庄以岭药业 华夏银行石家庄红旗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651000000647059 300,000,000.00 5,888,566.57
石家庄以岭药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13050161200800000694 350,000,000.00 -
石家庄以岭药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股份有限公司 家庄建设北大街支行 8111801012400384466 206,108,798.84 24,350,347.15
石家庄以岭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石家庄建华支行 0402022429300206036 182,700,000.00 -
石家庄以岭药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股份有限公司 家庄谈固支行 572090100100128985 100,000,000.00 -
石家庄以岭药业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股份有限公司 家庄东岗路支行 8111801011400545815 - 18,169,940.36
以岭万洲国际制 中国银行石家庄市黄河大
药有限公司 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