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小儿连花清感颗粒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一、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小儿连花清感颗粒
受 理 号:CXZL2101003
通知书编号:2021LP00756
剂 型:颗粒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 3 月 30 日受理的小儿连花清感颗粒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方案的基础上,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二、小儿连花清感颗粒的相关情况
本品为中药复方制剂,拟用于 4-12 岁儿童感冒风热侵袭肺卫证。
三、风险提示
公司在收到小儿连花清感颗粒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将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相关资料。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
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