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部分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公告详见刊
登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7)。
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经将 25,000 万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2020年6月30日,公司将剩余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