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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解锁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4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行权/解锁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78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
0.16%;本次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本次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6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5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3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于2013年6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41.2万股,授予价格为12.68元/股;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363.7万份,行权价格为25.02元/份。
    5、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万股(最终实际授予8人,授予数量97.2万股),授予价格为12.54元/股。
    6、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0.4万股,授予价格为17.22元/股;同时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1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4万股,授予价格为15.08元/股;同时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万份股票期权。
    8、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回购/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        2013年6月17日      12.68元/股         12.580019元/股
      股票期权         2013年6月17日      25.02元/份         24.920019元/份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年7月15日      12.54元/股         12.440019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4年3月7日       17.22元/股         17.120019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4年6月12日      15.08元/股         14.980019元/股
    9、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5万股限制性股票。
      10、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2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结果如下表:
       股份种类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限制性股票      2013年6月17日      12.580019元/股          6.24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3年7月15日      12.440019元/股          6.17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4年3月7日       17.120019元/股          8.51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    2014年6月12日      14.980019元/股          7.44元/股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表: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数量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013年6月17日   351.5万份     24.920019元/份         703万份           12.41元/份
         11、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56万份,可行权期限为2015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16日;本次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4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7月6日。
      12、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8万股限制性股票。
         13、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8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2.16万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等议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决定注销1名激励对象逾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8万份,同时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满足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之日(2013年6月17日)起36个月后为第二个行权/解锁期,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解锁比例为所获总量的30%。
         2、满足行权/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