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4-01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4年3月7日召开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3月7日为公司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全部激励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份数(万份) 票数量(万股) 额度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潘泽富 董事、副总经理 36.3 0 2.38% 0.07%
2 郭双庚 董事 36.3 0 2.38% 0.07%
3 李晨光 董事 36.3 0 2.38% 0.07%
4 赵韶华 董事、副总经理 0 44 2.89% 0.08%
5 戴奉祥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0 44 2.89% 0.08%
6 王卫平 副总经理 0 41.6 2.73% 0.08%
预留 0 118 7.75% 0.21%
中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5人) 254.8 911.6 76.59% 2.11%
合计(141人) 363.7 1159.2 100.00% 2.76%
4、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和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随
后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期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 行权时间 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注:以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比例为达成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最大值的
可行权比例,实际行权比例将根据实际达成的业绩指标进行调整。
公司每年实际生效的期权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的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计划有
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
注销。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
定期,分别为2年、3年和4年,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分别按比例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
象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相应解锁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起至授予
第一次解锁 20%
日起36个月内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起至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48个月内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起至授予
第三次解锁 50%
日起60个月内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详细解
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