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10 月)
序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内容
号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1 公司系在原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 公司系在原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
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80477634Q。 91330000780477634Q。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2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
第二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
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
法院提起诉讼。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4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股计划;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其他事项。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二)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
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 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5 元人民币;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对象提供的担保; 30%;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人提供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七)深交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方提供的担保。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 情形。
上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
(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需 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项担保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本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违规对
之二以上通过。 外提供担保的,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给
予相应处分,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失
的,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 第四十九条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 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
6 关股东的同意。 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持。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 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
证券交易所备案。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7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
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下内容: 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码;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表决程序。
8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 ……
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互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联网投票系统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 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认,不得变更。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