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6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等相关议案,2022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31%,最高成交价为 4.63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05,4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485,066,498股的25%(即121,266,624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