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的审计结果,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 2,222,737,446.17 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22,273,74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 930,979,502.08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931,443,203.63 元。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仅是考虑到 2020 年度,公司为投资并购上海珑睿(IDC 数据中心项目公司)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的因素,也综合考虑了外部经营环境、融资环境、公司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等情况,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
需要,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有利
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