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股份309,503,2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0%)的股东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尧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2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9,564,328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在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此前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股份总数的5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菁尧投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册: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309,503,206股公司股份,持股占比5.20%。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59,564, 股(占总股本比例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股份总数的50%。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减持股份来源:认购公司此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截至本合伙企业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或超过12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合伙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菁尧投资通过认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配套募集资金所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2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菁尧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东菁尧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菁尧投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股东菁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菁尧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