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每增加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世纪华通”)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16日公告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6)。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回购股份事项实施期限的公告》(2019-028)。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19年5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52,588,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最高成交价为22.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74,683,116.86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总金额、成交价格以及回购期限均在回购预案的规定范围内。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16,928,237股(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92,774,253股的25%(即23,193,563股)。
3、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