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8-09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
并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8年9月26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文件还需补充和完善,并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因此回复工作无法在2018年9月26日前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对《问
询函》进行回复。
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世纪华通,证券代码:002602)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