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自愿将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 元/股变更为人民币 30 元/股。除此
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调整增持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56),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拟增持公司股份,为继续履行增持计划拟调整
增持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增持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增持主体及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增持金额
(股) 比例(%)
1 许 刚 董事长 624,231,769 26.12 不低于 5000 万元
2 和奔流 董事、总裁 19,458,444 0.81 不低于 500 万元
3 常以立 董事 4,575,000 0.19 不低于 2500 万元
4 杨民乐 董事 7,314,125 0.31 不低于 1000 万元
5 申庆飞 董事、财务总监 3,456,250 0.14 不低于 100 万元
6 张 刚 监事会主席 0 0.00 不低于 50 万元
7 吴彭森 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 2,000,000 0.08 不低于 100 万元
8 张海涛 董事会秘书、人事行政总监 2,000,000 0.08 不低于 50 万元
9 陈建立 研发副总裁 2,320,000 0.10 不低于 100 万元
合计 665,355,588 27.83 不低于 9400 万元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若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金额不做调整。
3、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增持价格不高于 20 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
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
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股份不基于上述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自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锁
定 6 个月。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相关增持
主体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增持主体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74.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390,145,256 股的0.03%,合计增持金额为 1,228.54 万元,占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增持金额的 13.07%。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已增持公司股份(股) 已增持金额(万元)
1 许 刚 0.00 0.00
2 和奔流 309,000 516.63
3 常以立 250,000 409.39
4 杨民乐 10,000 16.79
5 张 刚 14,600 27.23
6 申庆飞 58,800 102.64
7 吴彭森 65,000 100.82
8 张海涛 4,800 8.32
9 陈建立 30,000 46.72
合 计 742,200 1,228.54
注:表中已增持金额数据保留两位小数,为四舍五入数据。
三、变更增持计划的原因、内容及相关安排
鉴于公司当前股票市场平均价格高于原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同时受定期报告静默窗口期、以及节假日休市等客观原因影响,增持主体可能无法按照原计划完成增持。为了能够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上述增持主体自愿将原定增持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0 元/股变更为人民币 30 元/股。除此之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调整增持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