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刚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张刚先生配
偶齐艳红女士在张刚先生 2022 年 6 月 2 日当选监事后,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数量 交易价格 交易金额
序号 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 (元/股) (元)
1 2022.06.10 买入 500 19.60 9,800.00
2 2022.06.10 卖出 500 19.92 9,960.00
3 2022.06.14 集中竞价 买入 200 20.28 4,056.00
4 2022.06.15 卖出 200 21.05 4,210.00
5 2022.06.27 买入 600 20.47 12,282.00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齐艳红女士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齐艳红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 314元人民币,计算方式为短线交易收益=500*(19.92-19.60)+200*(21.05-20.28)=314 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经核实、了解相关情况,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 314 元人民币已全部上缴公司,齐艳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7,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0007%。
2、经公司核查及与张刚先生沟通,上述交易行为系齐艳红女士未充分了解短线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行情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进行上述交易前,齐艳红女士并未告知张刚先生,张刚先生也未向其介绍龙佰集团的经营情况;因上述交易获得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龙佰集团披露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龙佰集团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情况。张刚先生及齐艳红女士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5%以上股东关于《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上述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规范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张刚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