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9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周二)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并同意以 9.38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8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因监事杜伟立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杜伟立回避本议案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冯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生效后,冯军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冯军先生的辞职将使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监事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冯军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务。以
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监事会推举张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附件:
张刚,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省修武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共青团河南省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张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刚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5)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