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16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 号)文核准及 2020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589,367 股,发行价格为 10.91
元 / 股 。 本次 募 集 资金 总 额 2,264,799,993.97 元 , 扣 除本 次 发 行费 用
23,346,782.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241,453,211.5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6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 174,922.00 1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6,480.00 76,480.00
合计 251,402.00 226,48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138 号)(以
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截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786.67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16,753.02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 自筹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资金额 募投项目的金额
年产 20 万吨氯化法
钛白粉生产线建设 174,922.00 150,000.00 16,786.67 16,753.02
项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6,753.02 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违反有关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和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