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18-04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下
午15:00至2018年4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股东人数 股份总数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参会 17 935,804,598 46.0512
网络参会 9 382,359,149 18.8160
合计 26 1,318,163,747 64.8672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9,790,7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1975%。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56,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83,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8,163,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9,790,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