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6-047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27日实施完毕。由此带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由1500.5万股调整为5251.75万股,价格由10.42元/股调整为2.88元/股。
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授予数量及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由
2016年3月22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204,42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71,548,470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27日实施完毕,由于公司总股本变化和分红派息,带来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二、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将2015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
(1)2015年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Q=1500.5万股×(1+2.5)=5,251.75万股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数量由1500.5万股调整为5,251.75万股。
(2)2015年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
1、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
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0.42元-0.35元=10.07元
2、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5股带来的授予价格调整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015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10.07元/(1+2.5)=2.877元≈2.88元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0.42元调整为2.88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系2015年度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0.5万股调整为5,251.75万股,授予价格由10.42元调整为2.88元。
公司本次对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及《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关于本次调整《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其授予价格的专项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3)》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和《授权议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其授予价格的实质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依据授权拟调整《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其授予价格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价格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其授予价格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